加工技术要求与检验规范
冲压、旋压件:
1.规格大小、材料厚度、冲孔位置、孔径的大小、翻边、卷边及口径、高度要与图纸相符,重要尺寸控制在公差范围内;
2.端面要平整,确保其配合面的垂直度与平行度;
3. 边角表面光滑,冲孔孔位无余料毛刺阻塞,切口要平整无利边、毛刺、批锋、锐角;
4.抛光后表面无明显拉升痕、皱纹波、冲压模具印、旋压纹、凹凸点;
5. 冲孔孔位无明显拉大与变形;
6. 未注明倒角为X*X°;
管类:
1. 规格尺寸要与工程图纸相符,重要尺寸控制在公差范围内;
2. 钻孔或攻牙要直且尺寸要准,深度、孔径或牙距与图纸相符;
3. 两端切口要平,管内去除毛刺和批锋;
4. 弯管形状自然,过度圆滑,无明显折线感,与工程图纸或样板对比一致;
5. 打头管打头部位规格要准确;
6. 粗胚表面不可有明显的生锈、夹伤、刮伤、起皱、管材破裂;
7. 过线处必须倒角,管内中孔顺畅,无杂物堵塞;
8. 抛光时纹路一致、抛线细腻、无砂眼、砂纹粗、起层、外表面需平整光滑无蜡垢;
9. 未注明倒角为X*X°
翻砂件:
1. 规格尺寸符合工程图纸要求,重要配合尺寸控制在公差范围内;
2. 端面要平整,确保配合面的垂直度与平行度;
3. 钻孔或攻牙要直且尺寸要准,深度、孔径或牙距与图纸相符;重量要符合要求;
4. 粗胚表面光滑,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XX;
5. 配重类粗胚材质表面良好,应无明显模痕、缺料、变形现象;其它翻砂类产品抛光、抛砂后无明 显瑕疵;
6. 抛光时纹路一致、抛线细腻、不出现粗砂纹、起层、外表面需平整光滑无腊垢,表面砂眼抛光后 在同一可视面可接受两处且大小不能超过1mm;
7. 外观造型花纹整批一致,与样品对比无明显差异;
8. 产品不可有毛刺、批锋、利边;
焊接组件:
1. 焊接工艺:铜焊、银焊、铁焊、碰焊、亚弧焊、二氧化碳焊等
2. 所有焊接零件需打砂后方可焊接;
3. 焊接要牢固,不能虚焊、漏焊;
4. 焊接尺寸要控制在公差范围内,角度要准确;
5. 焊接时不能使产品变形且焊疤面积不能太大;
6. 管类焊接时不能堵塞管;
7. 抛光纹路一致,扫线正确、抛线细腻、不出现粗砂纹、起层、外表面需平整光滑无蜡垢,表面外观后同一可视面不能出现两处大于2mm之瑕疵。
铸造件:
1. 规格尺寸符合工程图纸要求,重要配合尺寸控制在公差范围内;
2. 钻孔或攻牙要直且尺寸要准,深度、孔径或牙距与图纸相符;
3. 端面要平整,确保其配合面的垂直度与平行度;
4. 粗胚物料表面光滑,无毛刺、批锋、利边、锐角;
5. 粗胚表面不可有明显刮伤、破损;同一可视面不可出现两处2mm以上瑕疵,合模线须打磨光滑,手摸无明显模痕;
6. 抛光纹路一致,扫线正确、抛线细腻、不出现粗砂纹、起层、外表面需平整光滑无蜡垢,表面抛 光后在同一可视面不能出现两处可见砂眼且大小不能超过1mm;
电镀类:
1. 电镀时保护好牙路,不能有明显的电镀堆积物;
2. 电镀颜色要正确,表面颜色与色板和样板对比无明显差异,且整批颜色一致;
3. 电镀表面均匀,结合力好,无明显气孔、条纹、斑点、烧焦现象,不允许有起皮现象;
4. 表面不能有明显刮伤(同一个目视面有两处以下且相距在50mm以上,深度不能超过0.2mm、长度在2mm以下,变形同一可视图有两处以上且相距在50mm以上,深度不小于0.3mm,面积在2m㎡以下);
5. 目视无明显水迹,夹具印,同一零件不允许颜色与光泽不均匀或局部无镀层;
6. 电镀产品须确保表面光滑,不可有明显杂质、杂色、麻点、发黄;在自然光下,距25-45cm目视 产品无明显缺陷)